摘要
当前,法学理论界及司法实际部门对现行免诉制度争议颇大,有人主张取消和废除这一制度,有人主张坚持并不断使之完善。我们认为,我国的免诉制度充分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促进犯罪分子悔罪自新,分化瓦解,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已成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应当肯定和坚持。但免诉制度运用中遇到和发生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1年第4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