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在司法实践中必须遵循四条原则:一,数罪并罚不能升格(如两罪均判无期徒刑不能升格为死刑)二、限度加重。加重,表示犯数罪的人比犯一罪的人要受到加重的处罚;限度,表示只能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量刑,不能突破限度。三、不同种类的刑罚折算为同种刑罚。四、数罪并罚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1年第2期42-43,47,共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