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省惠安县局历来被人称为“多事”之局,从1959年至1986年,平均每16个月就有一名职工被判刑或开除。1982年至1985年间,就发生6起私拆隐匿毁弃信件和盗窃案件。1986年,惠安县检察院在审理邮电三种案件过程中,经过细致地调查分析,向县邮电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乘这个东风,惠安县局从政治教育上抓思想苗头,从制度手续上找漏洞隐患,从基础管理上查薄弱环节,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法治局,依法办邮,使局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连续三年被评为县精神文明单位,先后被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分别授予“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省级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四年多来,惠安县局杜绝了三种案件;进口查验单逐渐减少,没有发生涉及投递不落实造成汇款丢失和冒领等问题。在1988年11月发生的窗口抢劫案件中,营业组职工不顾生命安危,追拿歹徒,受到省局“勇擒歹徒,为民立功”的奖励,县委还召开全县职工大会隆重给予表彰。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1991年第1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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