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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乡镇企业“八五”期间财会工作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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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八五”期间是湖北经济实现“中部崛起”的关键时期,乡镇企业必须要有更大的发展。我省乡镇企业在“八五”期末的1995年,计划总产值要求达到550亿元,平均递增11%,销售收入467亿元,平均递增12%,利润总额30亿元,平均递增11.34%,上交国家税金15亿元,平均递增8.7%。围绕这个总体目标,财会工作一定要有所突破,有所作为。其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财会制度,狠抓会计基础工作一是要充分用好现有政策,严格按规定搞好各项专用基金提留和利润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干部职工和财会人员重新学习乡镇企业各项财会制度,吃透精神,真正使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坚定不移地在乡村企业和专业公司中实施会计工作“四统一”。
作者 李端厚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9期50-51,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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