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某,男、22岁,农民。因高考落榜,而患精神病。曾到医院检查和治疗,仍经常发作。为此,家属请来江湖游医孙某为其治病。因胡挣扎不配合,乃用绳捆住四肢,接受治疗,孙某于87年2月27日下午,开始给胡针灸,部位均在四肢的“内关”、“足三里”、“涌泉”等穴附近、持继两日、症状仍未好转。孙又命人采来鲜夹竹桃叶,给胡煎水内服。3月1日上午宁时许,孙某按一岁一片,取鲜夹竹桃叶22片,煎水约250ml,令胡服下。服后不久,胡即喊头痛。
出处
《中国法医学杂志》
CSCD
1991年第1期30-3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