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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八五”期间继续执行对生产副食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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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副食品工作的通知》中:"七五"期间扶持副食品生产和供应的各项政策,"八五"期间稳定不变,……现行对副食品生产、经营和饲料工业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要继续执行的精神,最近,进一步明确了"八五"期间对从事副食品生产和饲料工业的国营、集体企业,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可按"七五"期间有关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具体规定范围如下:
作者 王勋
机构地区 陕西省税务局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1年第22期38-38,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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