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的教不仅在于教学生“学会”,更要教学生“会学”.所以,教法的选择必须有利于学生掌握学法.教法的传授过程同时应当成为学法的形成过程.要实现这一过程,一般要经过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悟“法”所谓悟法,即是指学生对老师在传授知识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有所领悟、认识.教师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把自己使用的方法非常明显地呈现在学生面前,使学生有所领悟.例如,在教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时,教师可抓住同分母与异分母的连接点一通分进行教学,先复习通分,把下面每组的两个分数通分:
出处
《宁夏教育》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2期21-22,共2页
Ningxia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