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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不具有再监督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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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的审计理论界有这样的说法: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财政、税收和银行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审计是对监督者的监督,因而具有再监督的特点。本人认为这个观点值得商榷。一、从审计的本质看,审计监督是直接的,而不是间接的再监督当前我国审计学术界对审计的定义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国审计学会在贵州安顺市召开的理论研讨会上形成的:审计是由专职机构或人员,依法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作者 张毅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91年第1期94-94,共1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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