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八五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新的结构工资制度已经实行五年了。在这五年中,国家还几次采取调资措施,为每个工作人员增加了数量不等的工资。但是,由于实行的是新的工资制度,晋级增资采用的还是过去统一定政策、划杆杠、给机动指标的老办法,调资工作的旧矛盾未解决,新矛盾又不断出现。这种“穿新鞋走老路”的办法,实践证明并不好。它违背了工改的初衷,使新工作制度走进了困境。
出处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3期110-116,共7页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