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笔者碰到一位通讯员。交谈之中得知,他写的稿子大多是从邮局寄往新闻单位的,仍是屡屡见诸报端和被播出。由此使我想起了另外一种情形:一些单位的通讯员每写出一篇稿件,都要亲自送稿上门,认为只有这样稿件才会被采用。于是,他们少则一两篇,多则十几篇,或去报社,或奔电台,犹如天女散花一样,走一路发一路,到一处分一处,忙得不亦乐乎。毋庸置疑,这种送稿上门者的写作热情是可嘉的。但是笔者认为,通讯员向新闻单位投稿,只要质量高,符合报道要求。
出处
《传媒观察》
1991年第10期51-51,共1页
Media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