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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会计报表应增设待处理财产溢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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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乡镇企业会计科目中设有待处理财产溢余一级科目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溢余、待处理流动资产溢余二级科目。但是,在乡镇企业会计报表申,对‘待处理财产溢余’一直没有适当栏目反映,人为地造成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混乱。目前不少企业虽然将盘盈和溢余的财产物资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栏中反映,但一般只反映盈、亏相抵后的数据,未能如实反映财产物资的真实情况。
作者 吴良清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2期48-48,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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