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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推行“机动车修理费定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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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巴东具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国营、集体和个体机动车修理行业的发票管理,研制并推行了一种“机动车修理费定额发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990年10月,该局对全县38家机动车修理户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发现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个体修理户问题最为突出。他们为了招揽顾客,争夺修理市场,采取“大头小尾”、“单联填写”以及不加大写控制金额符号等手段,损公肥私,偷税漏税。针对此种情况,县税务局于1991年1月研制并推行使用了冠有“巴东县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字样的“巴东县机动车修理费定额发票”。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11期51-51,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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