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基层供销社对分店柜组的管理和核算,大体上有以下三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是甩“死砣子”。即核定各个柜组的上缴基数,用“包死定额、盈亏自负”的方法,承包给个人,基层社除按月收取上缴外,其它基本上放任自流。第二种是划小核算单位,即以分店为单位独立核算,基层供销社的绝大部分管理权限下放到分店,只按月向分店收取行管费用,以及在组织管理上起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1年第10期47-47,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