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示催告程序中的票据问题初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通过,于1991年4月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次规定公示催告程序。民诉法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重新认识票据制度在我国有计划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是在司法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试从票据的概念、法律特征、票据关系中的当事人、票据的种类、票据的权利、票据行为和票据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一浅述:
作者 杨东霞
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991年第Z1期40-43,共4页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