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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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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笔者见有同志著文认为: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的举证责任在被告。对此观点,我有几点异议,现简述如下: 大家知道,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这是因为行政审判是审查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处于管理的领导地位,它可以依据行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无需事先征得被管理者的同意。
作者 孙召兵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1991年第3期52-53,共2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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