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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书法艺术的抽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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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具象的美和抽象的美。具象的美,是指客观事物本身的美或形象地再现客观事物的美。抽象的美,是寓于形式之内或隐于形式之后,间接地反映或摹拟客观事物的美,书法艺术,即属于后一类。 (一) 书法艺术的美,是寓于线条之中的抽象美。 书法艺术,通常特指用中国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它是用线条的组合(即汉字的点画,包括直线、曲线)和变化,通过结字、章法布局,给人一种特殊的美感。
作者 张达煜
出处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991年第2期43-47,共5页 Journal of Sich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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