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点概念22.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的罪行应负刑事责任的人。23.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24.刑事责任能力——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5.犯罪特殊主体——除具备一般犯罪主体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定的职务或身份的人才能构成的犯罪主体。26.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他所实施的社会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27.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出处
《内蒙古电大学刊》
1991年第3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