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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论自然感兴的审美创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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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苏轼关于文艺的审美特征的思想,基本上是道家的,其核心则是道家的因任自然论。苏轼认为,诗文是由于作者有触于中而自然、必然发于咏叹的产物,那是不能自己,必然要勃郁而见于外的。他说:“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山川之有云,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自少闻家君之论文。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己而作者,故轼与弟辙为文至多,而未尝敢有作文之意。”苏轼在这里推翻了一个世俗的传统观念。人们常常说,某人能写好文章。其实,好文章不是哪一个有写文章技能的人随时能写出的,不是他想写篇好文章就能写得出来的。
作者 王世德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中文系
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1年第4期51-56,共6页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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