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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部制定钨砂及钨制品出口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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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贸部最近对钨砂及钨制品作出新规定: 钨砂及钨酸铵由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其他各类外贸公司不得经营;钨铁、钨制品由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及各省、市、自治区。
作者 徐文
出处 《中国钨业》 CAS 1991年第6期42-42,共1页 China Tungste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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