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对部分企业的产品生产销售仍然实行双轨制。总的来说,它对于保证国家重点生产和基本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对促进企业扩大计划外销售,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原材料成本的“议转平”,现已在不同程度上困扰着企业和银行,是一个需要急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根据规定,国家对于部分企业下达的生产计划(简称计划内),必须同时供给相应的国家平价原材料;对于企业自销产品(简称计划外)。
出处
《华北金融》
1991年第7期22-23,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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