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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历史发展的“综合结果”——1956年我国实现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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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于产生这样一场重大社会变革的历史动因,理论界、党史界有诸多评说。笔者认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考察对资改造的过程和时代背景,应该说这场变革在1956年形成高潮不是偶然的。早在1956年2月,周恩来就指出:“这是过去六年来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的综合结果”,并且特别强调“这是同最近时期中共中央在各方面工作中进行了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斗争是分不开的”。(1)周恩来的这一分析,总揽全局,言简意赅,深刻地揭示了对资改造高潮到来的原因。
作者 彭思铸
出处 《唯实》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58-6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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