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农村中以村为单位的融资组织——合作基金会有所发展。但是,对其如何认识以及如何与之共处相长,是农村金融工作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对此,笔者拟结合华安、云霄、龙海三县的五个自然村的合作基金会的调查情况,谈点认识。漳州市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86年开始尝试,1989年开始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到1990年7月底,全市已办基金会49个,其中乡办4个,村办45个,集资800多万元。这种组织在漳州市开始是以管理公有资金的形式发源于清财后的个别农村,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家银根的紧缩,又在一些城郊型农村相继出现,其职能以管理转向聚财、融资、增殖。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方向是正确的。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2期31-32,共2页
Fuji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