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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设立“福建基金”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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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设立“福建基金”吸收境外证券投资,开辟新的利用外资途径一事,我们曾于前年发表文章探讨。事隔两年,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深圳、上海等地股票交易逐渐形成市场,两地管理当局在完善市场立法,扩大股票上市的同时,很快将国内股市的发展与吸引外资入市结合起来。上海于1990年11月10日宣布设立“上海基金”。深圳积极筹办的“海外证券投资基金”也即将出台。于是,利用“基金”方式吸引境外证券投资,已从理论探讨变为实践,也为我们再谈“福建基金”提供参考。
作者 王迪彬 包捷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3期37-38,共2页 Fuji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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