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靖县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是1988年经人民银行总行和民政部正式批准试点,并于1990年上报省人民银行正式核准的非盈利的政策性保险组织。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该会经过三年来的试点摸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到1990年底,农救保险的两个主要险种,农房和劳动力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工作已在全县6乡4镇1场、172个自然村全面推开,其中参加农房保险有36438户,占全县应保农户的67.4%;参加劳动力意外伤害保险有79981人,占全县应保劳力的81%。此外,还在部分乡镇试办了水稻和耕牛保险。三年累计保险金额27459.66万元,保费收入78.75万元,理赔31.77万元,对安定社会、组织群众灾后自救和发展农业生产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5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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