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省为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开展沿海鱼类、虾类。贝类、藻类的养殖生产。如1989年全省对虾养殖21.6万亩,总产25.637吨,当年农行对虾贷款余额2.5亿元,支持16.7万亩虾池,说明了我省沿海养殖颇具规模。1986—1989年中,我省保险公司在沿海八个县,以国内保险业务承保对虾6万亩,对虾及虾坝保险金额4千万元,收费100多万元。1989年涉外保险业务承保对虾收入保费折合36万美元。国内外保险业务承保对虾的赔款均超过收入,赔付率各为180.6%和203.3%。保险为及时恢复受灾户生产,稳定经营,推动水产养殖出口创汇,都体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6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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