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全国清理“三角债”,历时六个月,各级金融部门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缓解企业资金的紧张局面,疏导流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前清后欠”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以我市为例,去年清理前“三角债”总额达一亿多元,六个月清理了七千多万元,事后了解,仅省定八户重点工商企业,“三角债”总额又达七千多万元。如何制止“前清后欠”的现象发生呢?从实际操作来看,仅靠银行松动银根,发放清欠启动资金或动用金融手段强行扣款显然是不行的,必须各方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治理才能奏效。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6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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