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金融监察工作对维护金融系统良好的行业风尚,创建具有“廉洁、勤政、高效、求是、务实”品质的金融职工队伍,确保国家金融方针的贯彻执行,均日益显示出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亦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金融监察工作现状及完善的途径进行探讨。一、现状(一)监察机构的权力结构与职责不相称。监察机构尚未拥有与其职责相称的权力,大部份地市分行监察机构行政级别等同于所在行(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受行(司)领导的制约,权力相对小。这就一定程度地削弱了监察机构的权威,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进行。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7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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