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深入,供销社做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由于供销体制的改革没有一定的模式,在改革中出现了某些失误,致使供销社系统“两有”资金逐年增多,个别供销社“庙破菩萨肥”。为了更好地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近几年我行在潭头供销社进行了综合性改革试点,定点扶持,从参与经营决策入手,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辅以贷款支持帮助供销社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办工业,安排剩余职工。在农行支持下,潭头供销社吸取了1983年亏损的教训,加强管理、扭亏为盈。1990年在市场疲软的情况下仍实现销售收入650万元,创税利16.61万元,仅商办工业一项当年就实现产值近百万元,创利税8万元。成为全省供销系统的一面红旗。
出处
《福建金融》
1991年第10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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