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公元前一二八○年,埃及的拉麦恩二世(RamesesⅡ)和赫梯族国王哈杜希利三世(HattusisiⅢ)在结束叙利亚战争时签订了一项有关相互遣返逃到对方境内的罪犯的“和平条约”以来,“引渡(extradion)”一词,开始以其浓厚的政治色彩出现在早期的外交活动中。随着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兴起,刑法改革的冲击波猛烈地撞击到了早期的引渡活动,以切萨雷·贝卡利亚为代表的刑法改革先驱首先向旧的引渡活动发难,提出了对被引渡者的法律保障问题,呼吁人们不要把引渡作为政治迫害的工具。1793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宪法第120条宣称,对“为了自由事业”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CSSCI
1991年第3期32-37,共6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