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四七年(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九日,东亚酒店发生了一件震动广州的失金案。住在三楼三零六房的两个国民党军官,据说是整编六十五师的少校,叫李国基、李国梁。当天下午,他们忽然大叫放在房中的十两黄金失窃,要求酒店赔偿。当时酒店的总管对他们说:「黄金放在房里不拿到帐房保管,与酒店无关。」于是这两个家伙便气势汹汹地跑到靖海警察分局报案。当天吃上,警察轮流审问职工,直到第二天清晨。结果,两个军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是职工马寿、卢演偷去,并到法院起诉,法院不问青红皂白,竞判马、卢二人三个月徒刑,
出处
《岭南文史》
1991年第4期57-57,共1页
Lingnan Culture and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