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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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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目的和意义各地经济水平、产业结构发展很不平衡,决定了信用社资产负债结构、经营状况的不平衡和差异;目前一刀切的管理体制、信贷资金政策,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信用社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剧了信用社经营上的差异性和趋利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就是从信用社的实际出发’对经济条件、经营环境不同的信用社,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实行不同的经营管理形式,使各类信用社都能立足自身条件和环境,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在积极完成国家赋予的支农任务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理顺行社关系,更好地发挥信用社的合作金融优势,逐步走上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道路。
出处 《农村金融研究》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27-30,共4页 Rural Fina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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