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熊希龄(1870——1937),字秉三,湖南凤凰人,故人称熊凤凰。民国建立之初,出任临时政府理财总长,施即又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其间的活动和思想主张,对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有较深的影响。虽然熊氏有过无可隐讳的过失,但纵观其一生,仍不失为一个伟大的爱国者,一个有经国济世抱负的社会改革家。特别是从清末新政到1914年“督办全国炼油事宜”期间,致力振兴民族经济,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民族资本主义,改善财政,繁荣经济的思想主张,对近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然而,多年来对熊氏的经济思想的研究,还是一个空白。限于能力及精力,本人只能对熊氏的经济思想和主张做一个概括的评述,以求抛砖引玉,引起同仁们研究的兴趣。
出处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年第3期37-42,共6页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