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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厅为搞活企业实行六面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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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搞活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意见》,省劳动厅最近在招工、工资、调配、用工、劳动组织、培训等六个方面作出新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一、企业在劳动部门下达的招工指标内,按照国家的招工规定,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
作者 李严 李文定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1年第12期25-26,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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