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八五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六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禁不止,至今仍较普遍。这种状况不仅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而且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危害很大,必须坚决制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特别是目前经济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法制建设尚不健全、遵纪守法观念比较淡薄的情况下,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作为遏制经济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1年第19期2-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