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经费。 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也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9-11,共3页 Zhejiang Archives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