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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回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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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8月,上虞化纤厂供应科供销员陈师傅收到一封山东聊城棉麻公司的信,信上称:1988年2月10日该公司有3类1级棉短绒228件、计重19782.5公斤发往上虞化纤厂,以每担72.40元计算,要求补算金额29357.03元。
作者 居成
机构地区 上虞化纤厂
出处 《浙江档案》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0期35-35,共1页 Zhejia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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