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政策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信丰县戴世明同志:来信询问关于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应怎样办理营业执照和有无优惠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二、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1年第7期38-38,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