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广东省撤销阳江市阳东区设立阳东县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三日《关于设置阳东县、清和县、新河县建制的请示》和一九九一年五月八日《关于把阳江市阳东区改为阳东县建制的再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你省撤销阳江市阳东区,设立阳东县,其行政区域不变,县人民政府驻东城镇。区改县后,所需人员编制由市自行调剂解决。关于设置清和县、新河县问题,拟另行研复。
机构地区 民政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1年第40期1421-142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