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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恢复常德县及调整武陵、鼎城区行政区域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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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九三二十一日《关于恢复常德县,调整武陵、鼎城区行政区域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鉴于常德市的行政区划变更时间不长,目前常德市的行政区划应坚决落实国务院一九八余提一月二十三日的批复(国函〔1988〕18号文件)。
机构地区 民政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1年第45期1582-158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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