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卷内文件目录中责任者填写之我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文件责任者是指拟制文件内容或对文件内容负有责任的团体或个人,亦称文件材料的署名者,过去称之为文件作者,但它比文件作者的提法更准确。卷内文件目录中责任者的具体填写方法我认为有以下12种。 一、责任者名称太长时,可填写通用简称。如“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可简称为“四川省科委”。不能使用不通用或不伦不类的简称,如“本委”、“本局”、“本厂”、“本校”等,又如“成都市都江堰管理局”不得简称为“都管局”或“成堰局”。
作者 赵汝周
出处 《四川档案》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33-33,共1页 Sichuan Archiv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