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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和解或调解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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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进行和解或调解,是由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可进行调解。”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0期20-22,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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