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很高兴接受你们的采访。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很重要,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就刑事案件来讲,法院是最后一道工序,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责任之大,是不言而喻的;从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来讲,法院是‘专业户’,这方面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愈来愈被全社会认识和重视。无论从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来讲,还是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来讲,人民法院的工作,都是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须臾不可缺少的。”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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