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刑法、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减刑、假释工作走上了依法办案的轨道,特别是自《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纪要》下发两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更加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办理了大量的减刑、假释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对罪犯的改造,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为稳定社会治安搞好综合治理做出了成绩。 但是,这项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特别是有的法院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没有严格依照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办案,有的没有严格执行办案的程序,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1年第8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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