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示催告程序首次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个重大发展。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票据在流通领域内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由于我国的民事立法起步较晚,有关票据方面的立法尚未出台,票据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全面得到保护。民事诉讼法中适时地增加了公示催告程序,不仅能有效地保护票据持有人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也能有效地发挥民事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对公示催告程序尚无审判先例和具体经验,为此。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1年第8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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