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通讯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随着海南省政治经济形势的飞跃发展,与海口市市、区两级政权建设相对应,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撤销海口市人民法院,设立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口市振东区、新华区、秀英区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1年第8期39-46,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