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电影制片单位、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各电影洗印、技术单位、上海市电影局、中国电影资料馆: 为了加强和改善影片档案素材管理工作,改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促进素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保护民族电影文化遗产,为影片创作和研究服务,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建国以来影片素材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拟定了《影片档案素材管理暂行细则》。这个细则是在全国电影素材管理工作会议上广泛征求意见以后修订的。作为暂行细则,现予公布,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并报告本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的素材暂由该厂保存,以后如何调整,另行决定。
出处
《电影》
1991年第1期24-2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