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校教育的综合改革,使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浙江省教委在1990年4月18日下发了《关于在部分中学进行初中升高中加试体育的通知》,决定在本省部分中学进行初中升高中加试体育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学校共12所,分布在浙江省的11个地市,所选学校条件各不相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是第一次试点,确定考试项目时作了如下考虑:1、以反映身体素质状况的项目为主。2、简单易行并与《锻炼标准》的项目和《大纲》
出处
《浙江体育科学》
1991年第3期13-14,43,共3页
Zhejiang Sport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