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改革之前,中国广大的青年农民被“三级所育、队为基础”的政治经济体制,牢牢束缚在人民公社的土地上,在劳动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方面没有任何自主权,在同一地面、同一基本核算单位内部,他们之问的收入来源及大小都差不多,此时的青年农民的地位与身份,用“社员”两个字就可以概括无遗。随着田地重新分到户经营,青年农民的身份成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也就是说,他们成了土地的主人,可以自由支配土地及自有的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
出处
《青年探索》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29-31,共3页
Youth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