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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老区扶贫资金有偿使用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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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赣南是我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一个贫困地区。1980年国务院就把这个当年的中央苏区定为重点扶助的地区之一,从那时起,国家共扶持该地区发展资金8495.70万元。赣州地委、行者从1985年起,对这些扶贫资金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截止1989年底,全区共收回到期有偿资金1009万元,占江西省当年收回资金总额的80%。
出处 《老区建设》 1991年第7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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