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详今略古”是编写盐业新方志的基本原则。由于这个原则比较概括,编志者在理解上有些参差,以至各行其是;甚或偏执凡古都略,凡今都详(曾有规定修志上限为1840年),是难以发挥志书应有功能的。 我国具有五千年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在各个时期均有其转折过程,演进至今越见其发扬光大,若无历史上的进步,是不可能有今天成就的,如果一概而论“略古”,则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从何吸取? 我们编写《盐业志》时,常遇到“详今略古”这个问题。说“详今”比较容易,因为资料现成,史实详确,“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章学诚语)。特别是解放后的盐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应浓墨重彩。但盐业历史古远,有典籍可证者在两千年以上,若不从头说起,即如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出处
《盐业史研究》
1991年第4期55-55,共1页
Salt Industry History Research